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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30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产业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吉科发人才〔202527号),现就2025产业教授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教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心关注教育事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

  2. 在相关企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技术创新能力或企业管理能力;

  3. 选派后可在产业教授岗位工作两年,每年为选派的高校院所开展讲座(课程)、指导学生实习累计不少于30学时。

  (二)产业教授申报人所在企业

  1. “产业教授所在企业需成立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重视研发投入,具有提供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配套经费投入能力,能为产业教授派驻的高校院所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就业机会;

  2. 优先支持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设有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优秀企业推荐产业教授

  3. 鼓励与支持科技人员到高校院所兼任产业教授

  (三)产业教授合作高校院所

  1.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 能为派驻的产业教授提供教学安排,推荐学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实习、就业;

  3. 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方面能充分参考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的相关意见建议。

  注:具体申报条件及待遇详见《吉林省产业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吉科发人才〔202527号)。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符合选派条件的产业教授申报人已与所在企业和拟合作高校院所签订三方协议的(协议生效日期需在2025630日以后),由三方共同填报《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1),与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门审核推荐。

  (二)企业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门审核后,在《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上盖章,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630日前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依据产业教授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确定2025产业教授人选,并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备案。

  (四)省教育厅组织高校、省科技厅组织科研院所提出产业教授专业领域需求,并填写《吉林省产业教授需求表》(附件2),报省科技厅汇总后,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向相关企业征集人才与高校院所对接,确定合作意向。

联系人及电话

王晶 刘艺 86168025


附件:1. 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

     2. 吉林省产业教授需求申报表

    3. 吉林省产业教授合作协议(样本)

     4. 吉林省产业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科研处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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