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巩固发展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地位,围绕“长春人才创新港”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长春英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5年“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评选工作。
一、支持对象
在长中直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高层次科研人员。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2025年拟选育支持20名,给予入选者2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支持入选者开展研究开发。
三、资格条件
1.申报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申报人是在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正式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已实际工作1年(含)以上,人事档案、社保关系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地在长春市域内,年龄应在55周岁(含)以下(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
3.申报人是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基地负责人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4.申报人研究方向属于长春市振兴发展重点领域,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
5.申报人科研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技术先进性和发展前景,转化效果明显,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前三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党委(党组)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企业未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提供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申报人及依托单位诚信状况良好,遵守科技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内容不涉密。
4.奖励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不得用于政府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
5.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见附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中直驻长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已入选国家和吉林省高层次人才计划的;
(5)有其他不宜参评情况的。
五、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后,网上填报《“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系统提交。受理后两日内,下载打印《“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921室。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6: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6:00。
六、申报材料
1.《“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申报人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和职务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推荐及公示材料等。
3.申报人科研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荣誉称号、创新团队、创新基地、重点学科、科技项目、科技奖励、论文、知识产权等材料。
4.申报人科研成果转化情况材料。
5.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须与向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保持一致,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或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含税务部门印章页)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提交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填报并验收通过的R&D经费统计相关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处:王晶 刘艺 86168025
(二)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88777272
附件:“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限额推荐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3日
附件:
“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项目限额推荐表
推荐单位 | 推荐项目数量 |
吉林大学 | 10 |
东北师范大学 | 5 |
长春理工大学 | 5 |
吉林农业大学 | 3 |
长春工业大学 | 3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3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 | 5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 | 5 |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所 | 3 |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所 | 3 |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 3 |
其他高校、科研院所 | 1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 |
长春新区 | 5 |
中韩示范区 | 1 |
经开区 | 3 |
汽开区 | 3 |
净月高新区 | 3 |
莲花山区 | 1 |
朝阳区 | 1 |
南关区 | 1 |
宽城区 | 1 |
二道区 | 1 |
绿园区 | 1 |
双阳区 | 1 |
九台区 | 1 |
公主岭 | 1 |
榆树市 | 1 |
农安县 | 1 |
德惠市 | 1 |